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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board And Me

游医列传

”专利药物“和他们的宣传者们

在美国过去流行过一种叫“专利药物”的东西。这个名称其实本来就是一种误导,因为这些药物根本没有专利。要申请专利,你需要提供药物的配方,但是这类药物一般都声称自己是来自哪里的秘方,实际里边也没有什么有效成分,所以根本不可能拿去申请专利,能申请的顶多也就是个注册商标而已。

毕竟过去人们对疾病和药物的认识有限,取类比象的方法大家都用过,比如说你头上被砸了个脑洞出来,要把它补上,你就可以吃一点别人的颅骨磨成的粉,在美国这样的文明世界吃人骨头是会被鄙视的,那就吃点椰子壳磨成的粉吧。很多“专利药物”就是这个思路。

如果你只宣传椰子壳粉能治脑洞,在那个大家脑壳都比较厚的年代,你就别指望能卖出去多少药了。你宣称能治的病的种类越多,药就越容易被更多的人买走。所以作为卖药的,你要有丰富的想象力。首先你要说这不是一般的椰子树,而是住在海边的印第安人的神树,然后你要说你的药物除了治疗脑洞,还可以治疗肩周炎坐骨神经痛感冒霍乱月经不调小儿夜哭。夸大宣传一下,你的药才更好卖出去。

“专利药物”在十七世纪晚期的欧洲就出现了,在那个年代,基本上你只要想出一个能治病的方子,然后打算拿出来卖,你可以把你的药拿给当地的皇室成员或者政要,跟他说“这药治脑洞可灵了,请大人试用一下”,然后他们拿了你的药去用,用后觉得不错,他们会给你写一份“专用申明(letter patent)”,里边的内容基本上就是说“我批准你们用我的名字给你的药做广告”,然后你的广告就可以写“马应蛇神奇椰散,瑞典公爵隆重推荐,治疗脑洞的不二选择,兼治感冒霍乱蚊虫叮咬和各种妇科疾病!”所谓的“专利”,其实是“patent”这个词的讹用。

椰子壳粉肯定是没法忽悠大众多久的,所以还是有必要在药物里加一点“有效成分”,比如究竟,鸦片,可卡因之类的东西,它们真的会带来一些效果。 除了诉诸传统,专利药物还会引入新科技。比如这位号称“电子药医生”的John R. Brinkley,他从德国带回了神奇的具备壮阳功效的“电子水”,其实就是加了染料的水而已。图中他正在做手术,为房中羞涩的男士换上山羊的睾丸。

包装好以后还要宣传,除了媒体宣传以外,还要搞演出宣传,就跟巡回演出的马戏团一样,深受群众喜欢。每到一处,他们会架起银幕给大家放电影(当时电影也是稀罕玩意),还有各种歌舞魔术戏剧杂技演出,总之是非常热闹。

Coozan Dud LeBlanc

LeBlanc出生于1894年,他一开始的产品包括止咳糖浆,头疼药之类,不过都不怎么成功,于是就转而从政了。他的从政倒挺成功,下议院混到了上议院,还参与了市政竞选。其实他还开了家保险公司,按说日子也不错了,但他还是不太满意,于是他卖掉了自己的保险公司,重新开始了他的专利药物之旅。

从事专利药物事业的第一个障碍,就是他自己的身体不太好,于是他跑去找医生说我怎么怎么不舒服,医生听了他的描述后说这个好办打几针就好了。然后他就打了几针,然后他就真好了。他觉得好神奇啊!于是从医生那里偷了一剂拿回去研究,经过仔细研究瓶子的标签,他终于知道了这是B族维生素,于是他觉得机会终于来了,接下来他就成立了一家叫Hadacol的公司,要把维生素B包装成百病皆治的神药。

这种药的成分很棒,除了各种维生素B和食品添加剂以外,里边还有12.5%的酒精。酒精度倒也不太高,但里边有些成分会加速酒精吸收,所以还是很容易上头的。当时除了药店,很多酒店(卖酒的店)也卖这种药。

这种产品之所以到处都卖,不得不归功于他在宣传方面下的功夫。他的公司年度广告费曾经一度排全美第二,仅次于可口可乐。说到广告,可以说那个时代美国的报纸和杂志就是被专利药物养活着的,专利药物广告给媒体带来了大约35%的收入。

Hadacol的宣传简直可以拍成一集《广告狂人》了。为了把Hadacol推广给儿童,他们制作了Hadacol玩偶和水枪玩具,还创造了一个叫“Hadacol队长”的超级英雄,免费给孩子们发试用券,想想孩子们有免费的酒水喝,该有多开心!除此之外,Hadacol还组织童子军挨家挨户卖药。

为了让Hadacol在各家药店上架,他们会向当地的家庭主妇们宣传,让她们去当地药店买Hadacol,药店看到一大堆人忽然要买这种药,自然就会去进货了。而家庭主妇跑一趟药店,Hadacol会给她五块钱。

另一个宣传的方法就是拉病人做广告,美国当时的法律对于宣传“可以治疗xxx”的管制还是比较严的,对于“可用于xxx”的宣传就不太管,而对于用病人宣传疗效则是完全不管。hadacol充分利用了这一点,做了很多病人见证的广告。其中有些很搞笑的,比如这条:

两个月前我还不识字不会写字,吃了四瓶hadacol,现在我当了学校老师。

Hadacol的广告策略还是很成功的,到1949年的时候,Hadacol的年度盈利是两千四百万美元。但后两年后由于来广告事业部花钱实在太多,居然把这家公司拖倒闭了。倒闭之后LeBlanc回去继续从政,后来名声还不错。

南泽塔王子

南泽塔王子是墨西哥裔美国人,一开始他只是个普通卖药的,为了把生意做大,就给自己编了一个故事。他说他全家去喜马拉雅山探险,被当地人抓起来,他的父母被杀,他则卖身为奴,然后被送到拉萨的庙里学习当奴隶的技能,结果他在医药方面学得很好,住持知道了,说你这小伙了不得啊,别当奴隶了,来当个王子吧!于是他就成了南泽塔王子。虽然当了王子,但他还是心系美国人民,于是就找了个机会逃回来,并带回了神奇的西藏医术。

南泽塔王子出场时总穿一件华丽的长袍,戴着一块腰牌,说这是西藏的玉玺。他的行李包含一个象牙盒,里边放一支宝剑,说是西藏的王室御剑。有一个黑人仆从走到哪跟到哪,开口就是“殿下……”,因为他叫”殿下“的次数越多,获得的酬劳也越多。其实如果当年有谷歌的话,随便查一下就知道这故事太不靠谱了,这身行头也不对,但那会没有谷歌,人们又比较傻,所以用这种方法他还真卖掉了大量的药。

南泽塔王子受欢迎的程度非常高,就连政客都会和他结交,意思是你们看西藏的南泽塔王子是我的好朋友,所以你们都该投我的票。

发财以后的南泽塔王子后来不知所踪,有可能跑去一个安静的角落过上了悠闲富裕的田园生活。

J. I. Lighthall

Lighthall的外号叫Diamond King,也就是”钻石王“,据称有八分之一的印第安血统,在他11岁的时候就离家出走,加入了印第安部落,跟着印第安人学习草药。出师以后Lighthall的从业过程一直不太顺,直到有一天碰到了另一个挖人参的草药师叫Doctor Neth,两人情投意合相见甚欢,Neth说你就别老讲草药的原理了没人能听懂,关键是宣传懂不?钻石王说有道理啊。于是他们一起推出了很多专利药物,从此走上了发达之路。

Lighthall是真心相信印第安草药,毕竟他也算研究了许多年。他甚至专门写了一本印第安草药的书,直到2004年还再版了一次。他的专利药物里边用到的也的确是印第安草药,当然,是要和酒一起服用的,他的药瓶里的成分有一半是威士忌。

当然钻石王这个名号不能白叫,Lighthall出场的行头是真的从头到脚镶满了钻石,整个人闪闪发亮,他说他的行头是墨西哥总统送的。每到一处做药品宣传,他都会带着乐队,自己坐在豪华的马车上,还带着一些印第安人为他的演出添加声势。每到一处,钻石王的演出都很受欢迎。

钻石王最擅长的表演是拔牙,每到一处都会召唤说”观众朋友们有没有要拔牙的?“,然后就会有人站出来。其实拔牙没什么好看的,但钻石王能在90秒拔掉十四颗牙,算是一名拔牙快手,可观赏度还是挺高的。找到配合的观众以后,乐队就会奏起音乐,钻石王就随着音乐飞快地为他们拔牙。他说他别墅花园里的路是用他拔出来的牙铺成的,是真是假无人知道,但他的事业真的很成功,因为他真的买了一栋巨大的别墅。

钻石王的归宿比较惨,在他卖预防天花的护肝肚兜时,不幸感染了天花死去了。为什么要通过护肝来防天花呢?因为就跟有中国人认为一切都是肾虚导致的一样,外国人一度认为得病是肝脏不好导致的,所以要把肝脏好好保护起来。 护肝的肚兜是这个样子的。

在他死后,他老婆扛起了他未尽的事业,声称自己是钻石女王,又红火了一阵子,后来她给孩子们用鸦片,于是被抓起来了。

Brother Jonathan

Brother Jonathan买的药其实主要成分就是水,当人们质疑他”你的药就是水“时,他说”水怎么啦?地球上四分之三是水,水是最好的东西。“他的药叫Giver of Life,也就是”生命之源“,这个倒真是名副其实。当她自我介绍的时候,他会说:”我是Brother Jonathan,生命之源“,这个就不太名副其实了。

Brother Jonathan出场穿着正装,留着八字胡,一看就是个正经人,但他拿着一支手杖,上面刻着”芝加哥儿童赠“,大家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他也懒得解释。所到之处他都拿着两本书,一本是圣经,一本是解剖学课本。

当时美国的法律是不允许不是医生的人行医的,所以这种卖药的需要随身跟一个医生,这样就证明了自己的团队有行医资格。Brother Jonathan带的医生很明显是个酒鬼,因为他的工资是用酒来结账的。

医生跟着卖药团队还有一个用处,那就是团队除了宣传和表演以外,还会有看病环节,这时候镇里的人们会排队找医生看病,医生听完病人描述,做做诊断,然后告诉病人”喝点生命之源吧“,就这样。

每到一地,Jonathan都会跑去见当地的媒体和政要,然后给他们送一大堆“生命之源”,于是他也很受官方待见,这样他的药也更好卖了。

Brother Jonathan事业的衰落是跟监管有关的,后来FDA,AMA之类的组织成熟以后,他的生意就没法做下去了。

Kickapoo印第安卖药秀

这里要讲的是两个人的,一个叫John Healy,他参过军,当过军乐队的鼓手,于是他的外号就叫“Healy元帅”。改行卖药以后,他就把外号改成了“Healy博士”,一开始他是给钻石王卖药的,做得还不错,就萌生了创业的想法,于是碰到了故事的主角二Charlie Bigelow,后者也是卖药的,于是他们就一起创业了。

创业需要有一个创业故事,于是Bigelow就编了一个,他说他当年在丛林里迷路,伤病交加,眼看就要挂了,这时出现了一个印第安酋长,酋长给了他一种叫Sagwa的药,他吃完以后身体很快就好了,于是他就成立了这家“Kickapoo印第安制药公司“,把这种印第安神药拿出来卖。

Sagwa的成分除了酒精和各种植物的根茎叶以外,还有一点泻药在里面,所以吃了以后会有排毒的感觉。之前说过,假药也是要有点疗效的,哪怕是假疗效也得有,不然人们不买账。

一开始他们在波士顿火车站附近搭了个帐篷,请了印第安人作为演员进行宣传,效果很不错,于是他们打算把生意做大,然后就建了一处“维格沃姆大本营”,维格沃姆是印第安人住的大草棚,所以这就是一个大棚子,人们可以进来参观,就跟参观迪斯尼一样,里边有篝火,有印第安人的表演秀,还可以随意买他们的产品。搞的也算是红红火火。除了固定的营地以外,还有各地的巡演,说是最多的时候雇佣了800多印第安人,除了在美国,他们的演出还扩展到了欧洲。 演出秀

卖药秀是当时人们的一大娱乐活动,除了一般的必备节目以外,还有各种印第安人的民俗表演,比如搞个假结婚什么的。偶尔他们会让印第安人用他们的语言讲话,然后旁边一个人假装是翻译,说“他刚才说了,我们的药是上天赐予的礼物,非常有效!”然而每次印第安人讲完,周围别的印第安人听了都偷着笑,所以他讲的其实有可能是“这群白痴脑子坏了吧,胡编的都信!”

Nevada Ned也是个卖假药的,他结交了Charlie Bigelow,于是就借着印第安人的名声卖药,但他的药主要成分是可卡因,Nevada很喜欢自己的药,吃多了点,后来上了瘾,就没法继续卖药了。

虽然监管越来越严,但极少有卖专利药物的人得到了惩罚,因为每次立法以后,卖专利药物的人都会设法规避各种条款。Kickapoo印第安制药公司出了一种止咳糖浆,FDA检查后说你们的药没有声称的成分,然后罚了他们二十五美金的巨款。 最后

其实直到现在,”专利药物“也没有完全消失,许多营养品宣称自己有各种功效,但其实都没有实证;化妆品行业也是如此,各种声称”天然成分“、”减缓衰老“的,如果真正拿实验去验证,结果恐怕都够呛。只不过这些领域不像药品那么重要,只要用的东西安全性能过关,不会对人有害,有没有声称的效果,政府也懒得监管它们。

疣子

【本文内容主要整理自Sawbones,一个戏说医学发展史的播客。笔者整理的过程中也有参考一些资料添油加醋一番。要科普找果壳,要看病找医生,这里只提供娱乐。】

[这种蟋蟀叫“咬疣子的”]

疣子分很多种,现在我们知道它们都是病毒导致的,有一定的传染性,一般无害,但是我们都不喜欢,所以自古以来我们都在寻找病因和治疗的方法。

先说病因吧。有认为和癞蛤蟆有关,所以不要碰癞蛤蟆。有认为和自慰有关,所以不要自慰。还有认为“如果女孩子从鸡屁股里掏鸡蛋出来,就会长疣子”,所以如果鸡蛋卡在鸡屁股里,你要叫男孩子去掏。还有如果把手蘸到煮过鸡蛋的水里,就会得疣子,所以一定要用勺子捞鸡蛋。但是把手蘸到煮过土豆的水里可是能治疗疣子的哦。

对于疣子的传染性,人们还是有一些模糊的认识的,所以我们还有一系列的相关疗法,基本思想就是:“我不想要这个疣子,所以我把它传给你,然后我就好了。”这个我们后面讲。

直到1907年人们才真正找出疣子的传播原理,有一个科学家对疣子提取物进行了过滤,用的是只有病毒才能通过的过滤器,然后他把过滤出的液体放到注射器里给自己打了一针,于是他就长了疣子。这就证明了疣子是病毒导致的。

在古罗马,你可以付钱给某个人,让他把你的疣子啃掉。

马克吐温对于治疗疣子也颇有研究,他的书里边,汤姆索亚说“半夜用树洞里的积水洗手,然后走开十一步,原地转三圈,静静地走回去,一夜不说话,第二天就好啦。”哈克贝利费恩则有一个更简单的办法:“找一只死猫丢到墓地里就行了。”

有两个疗法和十字路口有关。一个是在十字路口挖点土,抹到疣子上,疣子就会褪去。还有一个是用草灰敷抹疣子,然后把用过的草灰包好埋在十字路口,如果有人路过踩到,他就会把你的疣子带走了。你也可以把一枚豆子掰两半,把你疣子里的血放一点到中间,然后把豆子埋在十字路口。一定要深夜去埋,否则也是不灵的哦。

你还可以买卖疣子。比如说你有一个疣子,然后你找到我,问我愿不愿意帮你带走疣子啊,我说我愿意,然后你给我三百块钱。皆大欢喜。至于疣子,如果它没来找我也不能怪我是不是?

这些当然都是迷信,如果你不是一个迷信的人,那你可以试试在一个有私生子的男人身上擦你的手。你可以去路上找长得像有私生子的男人搭讪,也可以见男人就摸碰运气,摸几十个总能碰到一个吧?

还有一个方法,就是晚上出去逮一只鼻涕虫,用鼻涕虫抹过你的疣子,然后把鼻涕虫扎在带刺植物的刺上面,连续做九天就好。至于鼻涕虫这样的动物的生存权,就是现在的PETA也不在乎的。

如果过你是个流浪汉,到了一个村子,由于大家都讨厌你想赶你走,你可以答应他们用疣子交换,他们把全村人得疣子的总数写在一顶帽子上让你戴着,然后给你一些钱物,你就可以带着全村人的疣子开开心心地离开了。

用来外敷的药也有很多种,比较有名的是鸽子粪、嚼过的烟草,死老鼠的残余,蜘蛛网,猪血(鸭血大概也可以)。

有一种德国蚱蜢叫Warzenbeisser,翻译过来就是“咬疣子的”,你可以抓一只,放到疣子上,让它把你的疣子咬掉。

你可以找巫师买灌注过灵气的石头,每天用它擦你身上的疣子。

你还可以让别人的尸体带走你的疣子。如果你看到送葬队要路过,你可以赶紧找点啥东西擦一下你的疣子然后丢到路中间,送葬队走过后你的疣子就被尸体带走了。

你可以在狗身上捉一只虱子,把它放在疣子上让它吸血,吸完后记得一定要把虱子刚回到狗身上,不然不灵。

一个颇有诗意的方法是用月光洗手。想象一下。

那么这些方法灵不灵呢?其实它们都挺灵的,因为疣子这种东西在大部分情况下本来就会自己好。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只要你等足够长时间,最后都会好的。

对付疣子最简单的办法是置之不理等它褪去。如果你等不及,你可以用胶带把疣子粘起来,粘一个星期,取下胶带,试着清洗和剥去疣子,如果剥不干净就再用胶带贴一星期,用这种方法,疣子一般会在两三周后彻底清除掉。这个可以在家操作。如果你去医院,他们一般会用液氮把疣子冻掉,或者涂一种酸性乳膏,名字我不知道。 后记

如果你觉得这篇太短不够过瘾,你可以看看这个偏方大全。里边的方法灵不灵呢?应该也都挺灵的。

如果你想继续深入学习,可以看Louis Thomas的这篇PDF。如果你不爱看英文,可以看看互动百科的这个词条。 里边靠后面的内容就是抄的这篇。

脑洞

【本文内容主要整理自Sawbones,一个戏说医学史上各种不靠谱疗法的播客。笔者整理的过程中也有参考一些资料添油加醋一番。虽然文章以娱乐为主,里边的故事也都是有事实依据的。文章的内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用作治疗建议。】 秘鲁发现的开过脑洞的颅骨

最早的脑洞手术发生在7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早先考古学家发现不少史前头骨上面有开过洞,大家一直以为是死后打的洞。后来一个头骨传到布鲁卡(就是那个著名的布鲁卡,你脑壳里负责语言的那块区域就是以他命名的)手上,布鲁卡一研究,发现这洞是活着的时候打出来的,因为打洞后周边的骨头还有生长迹象,说明开过脑洞后这个人还活了很久。

史前人的脑洞手术技术是相当精湛的,比如说秘鲁的史前人除了钻出单个的小洞以外,他们还会像在颅骨上钻出一连串的小洞形成一个圈,然后像撕邮票一样把一大块颅骨取下来。用这种方法,他们在头颅上能开出像拳头一样大的脑洞。要强调的一点是,他们用的可是纯石器作业,就算有20年经验的三甲医院外科大夫,拿着石器也没法开颅吧?

脑洞手术在有历史记载古代也一直有人做,从旧大陆到新大陆都发掘出过很多开过脑洞的头骨,各种记载也是相当丰富,开脑洞能治疗的疾病,从抽风到脑部外伤,从精神分裂到魔鬼附身,可谓是五花八门。大部分治疗项目其实都是想当然,但用脑洞来治脑外伤可能还真是对的。然而,古代由于缺乏合适的消毒抗菌手段,手术死亡率是相当高的,颅部手术死亡率更是高至百分之七八十。

后来到了上个世纪60年代,有一个叫Bart Hughes的图书馆管理员,他的兴趣是扩展意识(读作“嗑药”),当他知道古人开脑洞的故事后,自己总结了一套理论,一方面说是能改善血液循环,另一方面说婴儿学习能力强是因为囟门未闭合,所以开脑洞有利于大脑潜力开发。于是他就用电钻在自己头上开了个洞,然后他就进医院了。后来他还劝说自己一起嗑药的小伙伴Joey Mellen也做了脑洞手术,Joey还开过不止一个脑洞,医生以为他是神经病,还把他送去精神科检查,结果检查结果说没事,于是又放出来了。他们后来还写了书,说是开完脑洞好爽啊!

70年代还有一个叫Amanda Fielding的女嗑药家,她是Bart Hughes的学生,也给自己做了脑洞手术,还给自己拍了纪录片。她说她“用一个很细的电钻,还先在自己手上做了测试”,还说自己手术完后“包扎好,吃了点铁剂补充一下失血,然后就去参加party了。”至于手术效果,依然是“好爽啊”。这个人有趣的一点是,虽然她是脑洞手术的支持者,但她并不鼓励大家像她一样在家自己做手术,而且她知道她的爽可能来自安慰剂效应,所以她其实真的是一个头脑还算清醒的人。

说到底,这种纯为了爽的脑洞手术其实没有任何实际依据,也没有哪个医生会同意给你做。一般要做脑洞手术都是因为颅内肿胀和出血,然后脑组织压迫颅骨,于是大脑就非常堪忧了。这时候就需要开一个脑洞,释放里边的淤血以及减缓颅内的压力。至于拆下来的颅骨,会临时缝在患者肚子上(不是屁股上)养着,然后等大脑恢复的差不多了,再把拆下来颅骨装回去。

后记

说到脑洞手术不由得想起华佗。他应该是古代中国唯一一个会脑洞手术的医生了吧。以外科闻名的古中国代名医除了华佗再无第二人,华佗以前和以后的中医外科都是渣渣。于是有人认为华佗可能就是个印度人,因为彼时印度的外科技术还是很牛的。华佗的医术之所以没传下来,大抵是传统医学对外来先进医学抵制的结果。

霍乱


【本文内容主要整理自Sawbones,一个戏说医学史上各种不靠谱疗法的播客。笔者整理的过程中也有参考一些资料添油加醋一番。文章以娱乐为主,不过里边的故事也都是有事实依据的。文章的内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用作治疗建议。】

Max von Pettenkofer是卫生事业的先锋人物

霍乱是一种源远流长的和拉屎有关的疾病。霍乱很可能起源于古代的印度的粪河流域,你也许听过那首古老的歌谣:“干了这碗粪河水,来生还做印度人”,说明河水的确是要命的。霍乱是通过贸易路线传染到世界各地的,印度的商队走到哪,霍乱就在哪里爆发,简直就是移动生化部队啊,虽然他们真的不是故意的。在古代,霍乱可是瘟疫巨头之一,所杀的人动辄数以百万计。

霍乱是一种叫霍乱杆菌的细菌导致的。霍乱的传播途径是所谓的“肛口途径”,就是排泄物里的病菌污染了食物和水源,然后被污染的东西再被人吃到肚子里导致疾病传播的一个过程。霍乱的症状就是拉稀,不是一般的稀,是像淘米水那样的白色稀水,白色的东西已经不是粪便了,而是肠内壁组织的碎屑。所以,很惨。

霍乱致死的主要原因是拉肚子导致人体脱水,所以只要努力补充水分,病人还是能挺过去的。补水也是现在治疗霍乱的标准手段。

古人对于霍乱病因的分析还是一如既往的不靠谱,体液论阴阳平衡之类,治疗方法也都是放血催吐什么的,不过也没人蠢到用泻下的方法治疗霍乱,所以,也还好吧。

后来有人用瘴气理论解释霍乱传播,说霍乱是垃圾粪便辐射出来的瘴气导致的,吸了这种瘴气就会得病。

还有歧视性的病因解释,比如很多人跑上海打工,然后上海爆发霍乱了,上海的土著就认为霍乱是硬盘带来的。

除了地域歧视还有阶级歧视,比如上层社会和有钱人就比较不易得霍乱,这很可能是因为这些人的卫生条件好一点,但当时谁懂这些啊,所以我们认为霍乱是贱民得的一种病。

古人想出了这么多关于霍乱的解释,就是没一个靠谱的。这个百分之百要怪当时的医生,他们太蠢。

到了19世纪后期,细菌理论出现以后,大家开始逐渐往这个方向思考各种疾病的原因,但还是有人将信将疑。比如说有些健康的人粪便里也发现了霍乱病菌,但他就是没得霍乱,怎么样,你的细菌理论也解释不了了吧哼哼。以当时人们对疾病的理解,这个还真解释不了。

不过细菌理论后来还是慢慢被更多人接受,预防的办法也慢慢找到了,十九世纪末以后,霍乱流行的的趋势就开始逐渐走低了。

先讲一个德国医生的故事吧。

Max Josef von Pettenkofer,1880年出生的医学博士兼化学家,他学的是卫生专业,也就是卫生和疾病的关系。他住在慕尼黑,当时正好霍乱爆发,于是他就有了研究对象。当时霍乱杆菌已经被发现了,但是Max觉得原因没这么简单,他认为虽然细菌可能致病,但只有不讲卫生的人感染细菌后才会出现严重症状甚至要命。卫生专业的嘛,这么认为也很正常。其实只要感染了细菌,讲不讲卫生对结果完全没有影响。

但是Max是一个有责任医生,他知道自己必须要证明自己的观点。要证明就得做实验,要做实验就得有实验对象,可能是讲卫生的人都不愿意参与实验吧,也可能是Max觉得自己是卫生专家比别人更懂讲卫生吧,反正最后Max就用自己来做实验了。实验的方法就是搞点霍乱病菌弄到自己身体里,如果他没有得重病,就说明霍乱不但和病菌有关,还和讲卫生有关。

于是Max就去找病菌了,为了实验的严谨,他不但要找霍乱病人,而且还找了症状严重最后死了的病人,然后取了他的排泄物,自己喝下去了。

结果Max医生真的拉肚子了,但不算严重,后来就好了。这个很有可能是他喝的便便剂量不够,或者运气好所以感染不严重,但不管如何,这个实验对于他来说可是相当成功,和他当时的期望结果完全一样嘛。

后来人们还在邮票上印了他的头像,用来纪念他喝便便的伟大勇气。虽然他在这次霍乱中的成就点是零。

接下来要说的是一个英国人,他的名字叫John Snow。不是守夜大队的那个囧斯诺,是著名医生约翰斯诺。

1854年,斯诺医生想要研究出霍乱是怎样传播的,当时很多人都在研究这个课题,细菌理论也是新兴热门理论,斯诺认为霍乱是水源污染导致的。英国有个伦敦镇,伦敦有条泰晤士河,当时镇里的大小便是直接通过管道排到河里的,然后河水还是饮用水的来源。多漂亮的肛口途径啊。当时斯诺正好赶上了霍乱爆发,所以正是他做研究的好机会。他研究的方法是走访统计病人,然后画了一张疾病分布地图,最后他找到了一个疾病发源点,是一处饮用水的水泵,就这一处。因为他统计的结果是,所有的病人都通过某个途径喝到过这个水泵的水。

故事中间也是有曲折的,斯诺的研究差点就被毁了。他的统计既要纪录病人的饮用水源,也要纪录健康人的饮用水源作为对比,就有那么一个女人,他住得离那个嫌疑水泵很远,但她也得了霍乱,她的侄子住的更远,也得了霍乱。这不是和前面的统计都矛盾了嘛。更不幸的他们又都病死了,咋办?所幸后来斯诺又找到了这个女人的一个外甥,才知道这个女人以前是住那个水泵附近的,后来搬家到远处,但她觉得之前那地方的水特别好喝,于是天天运回去喝。他侄子则是去她家做客喝水喝死的。

和别的伟大发现一样,斯诺的发现公布出来后完全没人理会,连个到水泵房贴纸条的都没有。当时还有一个神职人士叫亨利怀特黑德,他认为霍乱是上帝的惩罚,为了证明斯诺你懂个球,他自己也亲自出去做了调研。怀特黑德也蛮拼的,他愣是找到了当地第一个得霍乱的人,是个婴儿。这个比较尴尬了啊,婴儿就算有原罪也比大人清白不是嘛,于是他不甘心继续问下去,小孩都母亲最后告诉他说俺家娃的尿布就是在那个水泵附近洗的。好嘛,最后不但没推翻斯诺,还把病源找出来了。

早先霍乱也没什么好治法,主要就是隔离吧。如果外出的船上有人得了霍乱,船上就要升起一面黄旗,然后这艘船一个月不许靠岸。隔离一个月后才让进港。

1832年纽约爆发霍乱,当时纽约有25万人口,但是有10万人逃离了纽约。

古代的治疗方法。

水银不能少,各种植物和精油不能少。之前没提过的有一个热疗,你可以洗热水澡,或者通过摩擦生热也可以,烫脚后跟也可以。英国殖民军跑到印度时,肚子上捆着厚厚的用来给肚子保暖的腰带,就是用来预防霍乱的。

美国用过番茄汤。英国用一个叫医马草的草药。

放血疗法,鸦片。

有一个奇葩病例是用柠檬汁配了药液敷眼睛,结果病人疼的抓狂,四处乱奔没人敢拦,后来跑到花园水缸一通狂饮直至虚脱,醒来后霍乱好了,但是眼睛也瞎了。这个是被作为成功案例记录下来的。

今年年初美国加州还发生过一次禽霍乱,在一处人工湖里死了两百多只野鸭。由于禽类的粪便污染湖水,味道太重,往日的旅游观鸟团都不愿意去了。只好把湖彻底清洗了一遍。

时至今日,每年全球还有三到五百万人得霍乱,死亡人数是十到二十万,主要发生在贫穷的地区,灾害或者战争动乱后尤其多见。其实预防和治疗很简单,保持水源干净就可以了。可惜要做到这个,有时候,很难。

鸦片

【本文内容主要整理自Sawbones,一个戏说医学史上各种不靠谱疗法的播客。笔者整理的过程中也有参考一些资料添油加醋一番。文章以娱乐为主,不过里边的故事也都是有事实依据的。文章的内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用作治疗建议。】

Absolem,爱丽丝故事里的那只虫子,他吸的就是鸦片。

你的宝宝是不是容易哭闹?是不是睡不好觉?是不是不好好吃饭?是不是有肠绞痛?是不是有腹泻?是不是正在出牙?你是不是被弄得精疲力尽抑郁暴躁开始后悔生了这个娃?没关系,你的救星来了!快服用发腻博士研制的出牙汤,里边含有非转基因粮食酿造的天然酒精,非转基因鸦片提取的天然吗啡,以及纯有机氯仿。早一勺晚一勺,还你久违的安宁!

这个出牙汤是真的很灵,1850年左右的西方几乎家家都在用。原理很简单,酒精催眠,吗啡止痛,简直是绝配。吃完后你家宝宝一定会睡得香。

鸦片的种植早至公元前3400年左右的两河流域,到公元前460年的希波克拉底(出镜率挺高,以后还会提到他,他还发明过那句医生格言,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啥的),他发现了鸦片的一些医用价值,比如止痛,比如治女人歇斯底里(希波克拉底认为女人暴走是因为子宫在身体里到处乱跑(嗯是的古代的子宫就是爱在身体里乱跑(后来女人得到了进化子宫位置终于固定下来了这是后话))),男人作为高级理性动物则是从来不会歇斯底里的。

接下来的2000年,鸦片被用来做各种不靠谱的事情,只是偶尔用来止痛。直到1527年,鸦片换了一个高级名字叫laudanum,是用鸦片和酒精混出来的。人们还把鸦片做成黑色药片,叫做长生片,为了增强效果,里边还混了珍珠琥珀之类的“药物”。真正的进步是这回鸦片是真的被主要用来止痛了。

即便如此,鸦片制剂还是不太好买到,到1618年,一个著名医生研制出了改进版的laudanum,并且标准化了制备流程,于是开始用它治所有的病。头痛?没问题!失眠?没问题!智商低?没问题!

很明显,不论古今,声称百病皆治的药,可以说百分之百是有问题的。不过我们接着往下讲。

1803年,德国人最终提炼出了鸦片的实际有效成分,也就是吗啡。吗啡被称作“上帝自己的药”,可见大家对它的认同度有多高,虽然吗啡会导致上瘾,虽然会让你嗨,但那会确实也没有什么止痛药可用。如果你要锯掉一条腿,你也实在没有别的选择。

吗啡这么好用,自然开始有药厂制造了。不过laudanum也一样人人都能能方便地买到或者配出来,而且一样还是用来包治百病。当时的太太们的时尚形象就是那种皮肤惨白弱不禁风一脸疲惫的样子,如果你不是这个样子,你就得回家多吃点鸦片。有鸦片瘾的女人更讨男人喜欢。女人“小毛病”多,当时鸦片也的确是用在女人身上的更多。

除了前面的出牙汤,还有无数的鸦片制剂,而且很多婴儿都在服用,结果就是很多婴儿一直嗨着不吃饭,营养不良,变成了奇怪的大头娃娃。

鸦片吃死的人大概也不是没有,不过当时的人都忙着死于痢疾和霍乱,鸦片致死实在不值一提。鸦片会导致便秘,所以可能还会缓解痢疾霍乱症状。另外鸦片可以止咳。这也算正经的药用了。

1840年代,鸦片在西方已经开始有争议了,另外还发生了鸦片战争,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鸦片战争吧:一开始中英通商,中国巨额贸易顺差,英国受不了,开始卖鸦片给中国人,过了一段时间英国就贸易顺差了,而中国成了瘾国,亏钱又亏人,于是中国禁烟势在必行,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近年看到有中国人试图为英国洗白鸦片战争,他们无一例外都是斯德哥尔摩症傻逼,bully你还要什么理由?

19世纪后期鸦片在西方的滥用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现在下班大家会来罐啤酒,当时下班大家会来瓶laudanum。当然人们也逐渐认识到了鸦片的成瘾性。1894年,拜尔制药厂推出了一种治鸦片瘾的药,成分是提纯稀释后的海洛因。然后到了1903年,如果你不是鸦片上瘾,就是吗啡上瘾,如果这两个都不是,那你一定是海洛因上瘾了。

1906年后美国才开始逐步通过法令,规定出售药品必须注明成分,后来越管越严,1923年时除了医生特许,已经没法合法买到鸦片极其制品了。

吸鸦片的原理是加热鸦片,吗啡蒸发,然后你吸气化的吗啡。

英文hipster最初是指翘大腿侧躺着抽鸦片的人。

最有名的吸鸦片的,应该是《爱丽丝漫游奇境》里的那只毛毛虫。很多诗人作家,尤其是浪漫诗人作家,都是鸦片瘾君子,但威廉华兹华斯不是,徐志摩也不是。

到今天鸦片提炼品已经远离大家视线了,但它也还有其药用价值,严重的腹泻以及晚期癌症止痛还会用到鸦片提炼品。除吗啡以外,还有好几种止痛药也是从鸦片提取出来的,什么丁什么因的,我就不列了。 后记

你学到了甘草片和枇杷露之所以止咳效果好是因为里边含阿片或者罂粟壳。你还学到了有人自己跑去中药店买了罂粟壳给小孩止泻结果把小孩吃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