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
【三篇中的一篇,前面两篇讲的是背景和征战史】
汉莫拉比的法典并不是两河流域的第一部法典,两河流域还出土了多部更早的法典,但汉莫拉比法典无疑是保存最完整的一部。汉莫拉比在法典的序言里是这样说的:
为了让正义在国内盛行
为了摧毁邪恶,
强者不可欺压弱者。
当今保存最完好的汉莫拉比法典放在法国的卢浮宫。这块石碑本来是放在西帕尔(Sippar)的寺庙里,是汉莫拉比用来向神灵汇报自己政绩的,后来被埃兰人在公元前12世纪抢走拿到了东部的苏萨(Susa),1901年,这块石碑被法国人发现,于是就顺便运回家了。石碑的最上面是汉莫拉比向神灵致敬的浮雕,接下来是一篇很长的前言介绍自己是怎么敬神的,然后才是282条法典内容。最后法典还有一篇很长的结语,说是谁污损了法令或者修改了法令的内容,就要受到神的惩罚。
从汉莫拉比法典可以看出巴比伦有三个社会阶层:自由人,平民,以及奴隶。自由人就是自由的人。平民则需要为国家提供服务,比如兵役和公共项目建设之类,他们还可以通过这些服务领到国家福利。奴隶有的是战争俘虏及其后代,有的是家境困苦被迫卖身的自由人和平民。
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你可以说这就是一部维护奴隶主和统治阶级利益的法典,站在现代人立场上法令诸多不合理而且太过严苛,如果你站在专业法律人士的角度去看会觉得这只是一份乱七八糟的规章制度列表根本没什么逻辑可言。但当你穿上古人的鞋子看,就会发现这份列表已经概括了当时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商业、婚姻、家庭、财产、职业和工资的计量、以及奴隶的处理,对于古人来说,有这么一部法令的确办案方便多了。而且,如果你作为一个古代的老百姓,还是能够感受到其中浓浓的善意的。
好吧接下来我们讨论法令的内容。为了表示我不是胡编的,每个对于法令的引用都会用括号标注是第几条。
首先让我带上严肃脸讲一些正经的东西。
正经内容 Link to heading
汉莫拉比法典有一个基本精神就是以眼还眼。每个谈及汉谟拉比法典的人都会讲这个特点。能反映这个特点的典型条例是这个关于人身伤害的
如果一个人捅了自由人的眼睛,那么他就该被捅眼(196)
但有趣的是法典又写了
如果捅了平民的眼睛,就要赔一米那白银。(198)
如果被捅的是奴隶,那就陪半米那。(199)
所以这种报复式的法令主要是针对自由人之间的。按照古巴比伦的计量单位,1米那=6卡萨=60舍克,对应的是现在的500克重量,还是挺值钱的。所以说是自由人赔器官,其他人赔钱。
其实规定也不是这么死,比如说:
一个自由人揍了另一个自由人,那么他应该赔10舍克钱。(204)
按照以眼还眼的法则其实是该反过来揍一顿吧,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古人也不是崇尚暴力解决问题的。但是:
如果奴隶揍了自由人,那么就割掉他的耳朵。(205)
嗯,维持社会秩序还是很重要。然后:
如果在争执中打伤了另一个人,只要能起誓说不是故意伤害,就只要付医药费。(206)
如果另一方死于伤口,只要能起誓,那么伤害对方的人需要赔偿半米那(207)
故意伤害和无意伤害界定得很清楚。再看一条关于财物的:
如果一个人借了一头牛,然后捅瞎了它的眼,那么他需要以半价赔偿。(247)
不知道为什么中东古人这么爱捅眼,但其实还是很公平的是不是?然后关于职业的:
如果建筑师盖的房子因为不结实倒塌,导致主人丧命的,建筑师要被处死。(229)”
看你们谁敢搞豆腐渣工程。再看一条:
如果一个人偷窃了别人家的小孩,那么他应该被判死刑。(14)
我怎么觉得现在的法令退步了呢?还有:
抢劫犯该判死刑(22)
这个简直是必须的,但是:
抢劫犯没被抓到,受害者用起誓的方式申明了自己的损失,那么……社区应该补偿他损失的财物。(23)”
所以说还是很有爱的一个社会嘛。
也有保护女性的条款。从现在的观点看这些条款还是有些奇葩的,但考虑到古人的思想限制,再考虑到中东到现在还是那个屎样,这些条款还是很了不起的,值得我列好几条:
如果妻子被发现通奸,那么通奸的双方都应该被捆起来丢到河里。但如果妻子的丈夫求情的话,妻子可以免于处罚。(129)
如果妻子得了重病,丈夫可以再娶,但是丈夫必须在妻子活着的时候赡养照顾她。(148)
丈夫留给妻子的遗产,不管是房屋、土地、奴隶,妻子都可以自由处置。(150)
如果丈夫死了,房屋和财产应该由儿子继承,但妻子可以在有生之年享用这些房子和财产。(171)
法令对奴隶的所有权有严苛的规定,看看这些:
私藏逃跑的奴隶,死刑。(20)
如果奴隶对主人说“你不是我的主人”,那么主人应该割掉奴隶的耳朵。(282)
如果理发师没有通知主人就剪掉了奴隶的标记,那么理发师要被砍手。(226)
当奴隶果然好惨,但是还有这么一条珍奇的内容:
如果奴隶娶了自由人的女儿并且生了小孩,那么奴隶的主人无权将这些小孩当作自己的奴隶。(175)
奴隶和自由人居然能通婚!说明阶级规定也没那么严苛,奴隶还是有机会翻身的嘛。
接下来是不正经内容,当然,汉莫拉比写这些内容时肯定是很正经的,但我看了忍不住要笑。其实也不多,我就列两三条。
不正经内容 Link to heading
有时候谁对谁错很难说清,只好交给神来判断,比如说这样:
如果一个人指控另一个人,被指控的人跳河,如果他沉下去了,原告就可以拥有被告的房产。如果他安全出来了,就说明河水证明他无辜,那么原告就需要被判死刑,而跳河的被告则可以拥有原告的房产。(2)
看样子水性好真的很重要啊!让我想起了非洲部落的一种判定谁是谁非的方式:两个人一起吃有毒的豆子,谁死了谁就是坏人……
医生是一个很重要的职业,所以有几个条款是专门针对他们提出来的:
……如果医生用手术治好了眼睛肿瘤,那么他应该被付10舍克(215)
还是不理解为什么古人这么对眼睛感兴趣,不过还不错,有劳有酬。但是:
……如果医生用手术治眼睛肿瘤,眼睛被割坏,那么医生应该被砍去双手。(218)
是的你没看错。医生很不好当的。就算你弄坏了奴隶的眼睛,也要“赔偿奴隶价格的一半。(219)”所以这个赔偿价格和医生看一次病赚的钱一样多。不过考虑到蓄意弄坏奴隶的眼睛要赔半米那,相当于30舍克,这个赔偿条款貌似也不算太夸张。
还有这条关于盗窃的:
如果有人损坏他人房屋进去盗窃,那么他应该在房屋被损坏的位置被处死,然后埋在那里。
咳咳咳,家门口埋个盗贼。我这回是真不能理解古人的思考方式了。
总结 Link to heading
看得出这部法律在维持社会公平和秩序,减少社会暴力,维护人民权益等方面还是相当可圈可点的。
作为法律事业的先锋,美国众议院还挂了一个很萌的汉莫拉比的头像。
然后汉莫拉比是这么总结自己的:
我根除了上游和下游的敌人
我结束了战争
我在大地上推广了福祉
我让人们居住在友好的环境下
我没有让任何人给他们带来恐惧
伟大的众神召唤我
所以我成了仁慈的牧羊人,带着正义的权杖
我善良的身影广散到我的城市
我用我的胸怀承载了苏美尔和阿卡德的人民
他们在我的保护下繁荣昌盛
我在和平中统治了他们
我用我的力量庇护了他们
所以说汉莫拉比真的是个好国王啊。